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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“剛剛一個瓶子突然掉下來,把人的腦袋給砸了!”昨日下午5時左右,漳州市薌城區鑫榮花苑B棟,一樓店麵的老板娘被從天而降的玻璃瓶砸了腦袋。
“不知道是誰這麼缺德,當時她剛站起來要進店裏,突然間,一個裝著牛奶的玻璃瓶從高空墜落,直接砸在她腦袋上。頭上鮮血直流,人都差點暈過去了。”老板娘黃女士的丈夫康先生說,大概下午5點,兩人本來在外麵喝茶,妻子剛站起來,誰知突然“天降”玻璃瓶,把頭砸破了。“她捂著頭,血就從指縫間流出來了。”附近店麵的一名中年黑衣女子介紹。
據附近居民介紹,事發後,120醫護人員和薌城公安分局西橋派出所民警也趕到了現場。
當導報記者趕到現場時,老板娘黃女士已經被送往醫院進行包紮,這家“新上岸海鮮館”也大門緊閉,店門口還擺放著白色的桌子,地麵上有一團帶血的紙巾,以及一些白色液體和玻璃碎片。事發後,黃女士當即被送到漳州市中醫院進行治療。目前,黃女士頭上傷口已經包紮好了,但還要做進一步檢查。
據隔壁店主介紹,平日裏常常發生高空拋物的情況,“有時候是小石塊,有時候是拖把頭,但都沒傷到人,沒想到這次……”“我們這裏從沒發生高空拋物的情況。”鑫榮花苑物業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,此前沒接到過業主關於高空拋物的投訴。
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的林敏輝律師介紹,根據《民法通則》和《侵權責任法》相關規定,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物品造成他人損害,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,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,也就意味著,由樓上所有住戶一起補償,“如果能夠找到扔玻璃瓶者,由他個人承擔所有責任”。(記者盧婷雯張惠玲文/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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